研學旅行
安徽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出臺
為幫助中小學生了解國情、熱愛祖國、開闊眼界、增長知識,促進學生全面發展,著力提高他們的社會責任感、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,安徽省教育廳近日提出了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。
意見提出,各中小學校要結合實際,將研學旅行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,確保每位中小學生都能參加有效的研學旅行,做到有課時、有師資、進課表。把研學旅行與學校課程和學生學習有機融合,與學校德育、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學習相結合,使研學旅行功能最大化。要將小學生研學旅行情況記入學期評價和畢業評價,將中學生研學旅行情況,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“社會實踐”內容進行記錄和評價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根據教育教學計劃,合理安排研學旅行學段和時間,原則上,研學旅行安排在小學四到六年級、初中一到二年級、高中一到二年級,原則上每個學生在小學、初中、高中就學期間,各參加一次研學旅行;每次小學1至2天、初中3至4天、高中5至6天,小學以縣區內研學旅行為主,初中以市內研學旅行為主,高中以省內研學旅行為主,研學旅行時間應盡量避開旅游高峰期。
意見強調,各研學旅行基地要將研學旅行作為理想信念教育、愛國主義教育、革命傳統教育、國情省情市情縣情教育的重要載體,突出祖國大好風光、民族悠久歷史、安徽地域文化、革命優良傳統和現代化建設成就,根據小學、初中、高中不同學段的研學旅行目標,有針對性地開發自然類、歷史類、地理類、科技類、人文類、產業類、體驗類等多種類型的活動內容,為學生研學旅行服務。
意見要求,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規范研學旅行管理,做到“活動有方案,行前有備案,應急有預案”。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,負責督促學校落實安全責任,審核學校活動方案、投保信息和應急預案。